一、关于商会成立周年庆典活动安排
根据赣州市泉州商会3月28日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2015年6月下旬举行周年庆典活动。 此次活动拟采取系列活动的方式进行,活动目的为宣传会员企业,树立会员企业形象,促进会员团结发展,实现会员企业上台阶,增强会员抱团发展的信心,坚定做大做强商会的决心,为赣州泉州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参会人员:副会长以上人员应到人数28人,请假7人,实到15人。列会人员顾问3人,秘书处3人。
(一)活动事项
1、时间:拟定2015年6月下旬举行
2、地点:赣州市锦江国际大酒店
3、人员规模:本会全体会员约380人,邀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约20人,邀请省内外兄弟商会及有关嘉宾约80人,共计约480人。
(二)活动资金来源:会员会费及会员企业赞助等
(三)活动项目费用预算:约41.3万元
1、会议室租金:约1.2万元
2、餐费:约11万元
3、酒水烟饮料:约3.13万元
4、住宿费:约3万元
5、礼仪公司策划及演出费等:约8万元
6、参会证及文件材料费:约1万元
7、抽奖奖品:约13.2万元
设特等奖1人,苹果6s手机一部:约0.6万元
一等奖10人,电视机10台:约2万元
二等奖30人,冰箱30台:约1.5万元
三等奖100人,茶油100份:约3万元
幸运奖230人,电饭煲230个:约4.6万元
外宾礼品:茶油50份:约1.5万元
8、纪念品500份
(四)拟成立庆典工作筹备组:
由组长、副组长、筹备组成员统筹协调本次庆典活动,下设会务组组长 、材料组组长、 宣传组组长并安排各组成员的主要工作事项。
二、讨论会员会费交纳期限
根据《赣州市泉州商会会费标准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理规定:理事以上会员入会一年内(含一年)无故不缴纳会费的,经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缴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现对尚未缴纳会费的会员,拟定于2015年5月31日之前,对担任商会、副会长以上职务的人员,可按所担任职务的交费标准先交50%,剩余部份应在次年5月底之前交清。担任常务理事、理事职务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交清,会员要自觉缴纳。至时乃未缴纳会费的依据商会有关章程进行协商进行职务调整。
三、通报会员会费应收已收情况
四、审议财务《业务活动表》、《资产负债表》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对周年庆典活动赞助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(含一万元)的企业,在活动现场为其企业制作宣传广告牌。一万元以下不限赞助金额在活动现场显放赞助榜。
(二)拟定于5月16日召开理事以上人员会议,商讨商会成立周年庆典活动事宜。(召开理事以上人员会议的餐费,已由常务副会长庄永林、黄启水赞助;烟酒由会长潘海涛、常务副会长李志扬赞助)。
六、参加会长办公会议的现场表态赞助人员有:
会长潘海涛
执行会长郑聪建
常务副会长 庄永林 黄启水 赵文标 潘建章 尤天才 李志扬
以上人员各赞助一万元,请未参加会议的其它成员及全体会员踊跃赞助。
赣州市泉州商会秘书处
2015年3月29日